一、定點報名單位申請要求和條件
“定點報名單位”是指申請者是指那些具有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法人、民辦非企業法人等)主體資格的文化藝術或教育機構,擁有相應的人員、資金、場地和設備等條件:
1.有專人負責美術考級事務,并參加美術考級業務培訓;
2.有固定辦公場地、通訊工具和相應的電腦等辦公設備;
3.能滿足美術考級需求的考試場地和相應的美術教具。
4.需協助考區辦公室開展報名、準考證考題分發、試卷試題回收、證書分發、考務管理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注:個體辦學機構若具備相應的人員、資金、場地和設備等條件,也可申請成為“定點報名單位”。
二.定點報名單位考前要求
1、最晚在開展藝術考級活動21日前,在微信公眾號-網點管理入口-安排考場-全部安排完成所有考生安排考場用于考前備案。
2、如因考試時間延遲或改動,導致超期無法進行備案或受到處罰,所有責任一律自行承擔。
3、所在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或執法大隊對考前備案和疫情防控另有其他要求,請及時配合當地相關部門工作,以便順利開展考級活動。
定點報名單位考后要求:
1. 考級完成后考級定點報名單位-在最后一名考生考試,將考生將準考證、考題(如有)、試卷收齊快遞到《美術考級試卷部》
2. 完成證書發放周期預計在3-5個月左右,做好考生解釋工作。
3. 收到證書后請配合發放考生考級證書,如遇考生聯系不上等情況請將考級證書退還給考級辦公室。
處罰條例:
藝術考級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處10000元罰款:
(一)組織藝術考級活動前未向社會發布考級簡章或考級簡章內容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將承辦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合作協議備案的;
(三)組織藝術考級活動未按規定將考級簡章、考級時間、考級地點、考生數量、考場安排、主考官名單等情況備案的;
(四)藝術考級活動結束后未按規定報送考級結果的;
(五)藝術考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辦公地點有變動未按規定向審批機關備案的。